12 月 14 日中国足协公布限薪新政,多项规定引关注
12月14日,职业联赛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召开之际,中国足协发布了新的限薪政策。该政策明确指出,中超一线队国内球员的年薪上限为税前500万元,而平均年薪则设定为税前300万元。对于外援而言,年薪的上限为税前300万欧元。此外,中超俱乐部的年度总支出不得超过6亿人民币,这一限制涵盖了青训和女足的费用。
中国足球协会明确要求,球员与俱乐部所签订的必须是税前薪资的合同,且球员的报酬中不含比赛奖金部分。为了杜绝“阴阳合同”等违法行为,一旦球员与俱乐部以外的第三方达成任何合同,都必须向中国足协进行相应的申报。
俱乐部若与球员的直系亲属缔结经济协议,亦需向中国足协进行相关申报。此外,球员若获得合同规定之外、价值超过一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或物品,同样需向足协进行申报。
中国足协为年轻球员制定了特定政策:U21球员的年薪上限为税前30万元人民币,但若累计出场时间超过900分钟,则薪酬限制得以放宽。至于外援,其薪酬上限为税前300万欧元。一旦俱乐部遭遇降级,无论是国内球员还是外籍球员,只要合同符合中超标准,其收入依然有效;然而,若选择续约或签订新合同,则必须遵循中甲的相关规定。
俱乐部对于外籍球员的年度总薪资设定上限为1000万欧元。一旦俱乐部遭遇降级,外籍球员的薪资总额在降至中甲联赛的初期年份内,可以适当突破中甲联赛规定的薪酬标准。
关于此前球员与俱乐部所签署的既定合约,中国足协出台了相关规定,允许双方达成补充协议。依据这些补充协议,至2023年12月31日止,应支付尚未发放的差额。那些签署补充协议的球员,其新合约的薪酬不得少于300万元人民币,而对于外援而言,其薪酬则不得低于税前200万欧元。
中国足球协会对球员的奖金发放也制定了具体规定,中超联赛和足协杯的胜利奖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平局奖金则设定为100万元人民币。在亚冠联赛中,胜利奖金的上限为600万元人民币,平局奖金的上限为200万元人民币。同时,各足球俱乐部有权设立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灵活奖金,并自行决定其使用方式。
关于入籍球员的薪资问题,中国足协明确指出,各俱乐部有权自主决定,其入籍球员的薪资标准是参照国内球员的限薪规定,抑或是外籍球员的限薪规定来执行。
中国足协对外发布了关于俱乐部名称中性化的新规定。依照该规定,国内的足球俱乐部在命名时不得包含任何股东、股东关联方或实际控制人的名字、商号或品牌。因此,新的俱乐部名称需符合健康文明的标准,并应展现地域的传统文化、人文精神以及俱乐部的核心理念。这一政策调整将导致诸如北京国安、山东鲁能、广州恒大等知名球队的名称需要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