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中国职业联赛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公布两项重磅新规
2020年中国职业联赛专项整治会议于14日午后在上海成功举办。在此次会议上,中国足球协会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2021至2023赛季中超、中甲、中乙联赛各俱乐部财务约束标准的通告”。通知规定,在接下来的三个赛季里,中超各俱乐部在单个财政年度的总支出上限为6亿元,中甲俱乐部上限为2亿元,中乙俱乐部上限为5000万元。同时,三级职业联赛中内外球员以及U21本土球员的具体薪酬标准也已明确。该通知还对“一线球员的俱乐部身份界定”、“球员薪资的具体规定与标准”等内容进行了详尽的阐释。
正如外界所预期,中国足协在上海会议中宣布了两大重要新规定,这其中包括了针对未来三个赛季中超、中甲和中乙俱乐部在财务方面的具体约定指标,这些指标与“俱乐部投资限制与球员薪酬限制”紧密相关。
依据相关规定,在接下来的三个赛季中,中超、中甲、中乙三级联赛的各俱乐部在单个财政年度(即一季)的总支出上限依次设定为6亿元、2亿元和5000万元。这一限制涵盖了青训和女足的相关费用,但排除了用于体育场和训练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值得注意的是,青训费用中不包含由俱乐部股东或关联方独立投资并管理的足球学校的运营资金。
“通知”对中超、中甲降级球队在降级后首年的经费支出设定了特别规定。若中超俱乐部遭遇降级,其在中甲联赛的首个赛季,年度总支出虽可超过中甲联赛单个赛季的支出上限,但需控制在上一赛季俱乐部实际总支出金额以内。对于中甲球队降级至中乙联赛的情况,也需依照此规定执行。通知进一步阐明:“该俱乐部的财务年度起始于每年的1月1日,并截止于12月31日。”
该通知对中超、中甲、中乙各级别联赛中本土球员、外籍球员以及U21球员的薪酬上限和平均薪酬上限进行了详细规定:中超联赛本土球员的个人薪酬上限设定为税前500万元,中甲联赛本土球员的个人薪酬上限为税前300万元,中乙联赛本土球员的个人薪酬上限为税前120万元;同时,中超联赛外籍球员的最高年薪不得超过税前300万欧元,中甲联赛外籍球员的最高年薪上限则设定为税前150万欧元。中超各俱乐部在赛季期间对外援的薪酬总投入不能超过1000万欧元,中甲各俱乐部对外援的薪酬总额上限为400万欧元。同时,我国三级职业联赛中的本土U21球员的年薪不得超过30万元人民币。
该通知对三级职业联赛球员在一个赛季内的平均薪资水平设定了明确的规定。具体来说,中超和中甲俱乐部的普通一线本土球员的平均年薪上限分别为税前300万元和150万元。
通知中提到,该规定针对的是那些正式代表俱乐部报名参与中超、中甲或中乙联赛的球员,不包括预备队或U23联赛的球员。同时,通知进一步阐释,球员薪酬指的是球员与俱乐部签订合同后所约定的经济收入和报酬,这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福利、具有经济价值的待遇以及有价物品等。需要注意的是,比赛奖金并不包含在球员薪酬的范围内。